南京党建
全市政法系统认真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精神
来源: 南京日报   发布时间: 2025-11-07  

连日来,市公安局、市检察院、市法院、市司法局分别召开有关会议,认真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精神,研究部署学习贯彻工作。

10月27日,市公安局召开党委(扩大)会,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精神,研究贯彻落实措施。

会议指出,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是在向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进军的新征程上举行的一次十分重要的会议。习近平总书记在全会上的重要讲话,高屋建瓴、思想深邃、催人奋进,是做好“十五五”时期各项工作的总遵循。要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和省市有关会议精神,深刻认识全会提出的“十五五”发展目标任务,着眼强国建设、民族复兴伟业,紧紧围绕基本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目标,聚焦保障事关国家长治久安、经济健康发展、人民安居乐业的重大安全,细化明确实现路径、具体措施,切实把党中央擘画的宏伟蓝图细化为施工图、转化为实景图。

会议强调,全市公安机关要把全警思想统一到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上来,聚焦建设更高水平的平安中国,以提高本质安全水平为目标,健全社会治安整体防控体系,为推进中国式现代化保驾护航。要以推进现代治理为路径,坚持专项治理与系统治理、依法治理、综合治理、源头治理相结合,用“新理念、小切口”破解治理难题,努力构建高效能治理格局。要以深化公安改革为动力,对照公安部“四新”、省厅“五个警务”“五个体系”的部署要求,健全主战主防格局,完善“专业+机制+大数据”新型警务运行模式,全面提升公安机关新质战斗力。要以过硬公安铁军为保障,坚持全面从严管党治警,深化法治公安建设,为推动中国式现代化南京新实践贡献更大公安力量。

10月31日,市检察院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上的重要讲话和全会精神,结合南京检察工作实际,研究贯彻落实举措。

会议指出,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是我们党在“十四五”规划收官之年、“十五五”规划谋划之年召开的一次十分重要的会议,具有里程碑式的重大意义。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讲话,具有很强的政治性、思想性、战略性、指导性,为做好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检察工作提供了根本遵循。

会议强调,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精神是最重要的政治任务,要通过多种形式学习领会、准确把握精神实质与核心要义,切实把全会精神转化为南京检察履职的务实举措、工作成效。要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抓紧抓实检察惠民实事项目,因地制宜推出更多顺民意、暖民心、惠民生的便民利民举措,不断增强人民群众司法获得感。要持续深化理论武装,结合深学细研《习近平谈治国理政》第五卷,以更加饱满的政治热情、更加务实的履职担当,为南京高质量发展作出更多更大检察贡献。

10月27日,市法院召开党组(扩大)会议,传达学习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精神,研究贯彻落实意见。

会议指出,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是在向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进军的新征程上召开的一次十分重要的会议。全会审议通过《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五个五年规划的建议》,为党和国家事业发展擘画了蓝图、指明了方向。

会议强调,全市法院要迅速掀起学习热潮,把学习好、领会好、宣讲好、宣传好、贯彻好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精神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重大政治任务,结合法院实际、南京实际,科学谋划落实“十五五”规划的新举措,为基本实现现代化夯实基础、全面发力提供有力司法服务和保障。要有力护航经济社会发展,强化敢为善为实干精神,认真落实最高法贯彻实施民营经济促进法25条指导意见,加强战略性新兴产业领域纠纷司法政策、规则供给,强化原始创新和关键核心技术司法保护,回应新质生产力司法需求。要坚持统筹发展和安全,强化知责尽责担当作为,把握好依法审理与促进治理的关系,深入参与综治中心规范化建设,完善实质性化解行政争议机制,推动重点类案解纷机制与综治中心建设有机衔接,助力完善社会治理体系。要助力守护高品质生活,强化用心用情为民底色,推动司法审判与社会治理、全过程人民民主有机融合,深化司法公正实现和评价机制研究,进一步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努力让公平正义可感可及。

10月30日,市司法局召开党组(扩大)会议,传达学习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精神。

会议强调,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是在向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进军的新征程上召开的一次十分重要的会议。全会系统总结了“十四五”时期我国发展取得的重大成就,深刻分析了“十五五”时期我国发展环境面临的深刻复杂变化,对未来五年发展作出顶层设计和战略擘画,具有非常重要的战略意义。司法行政机关作为法治建设的重要力量,必须深刻领会全会精神实质,以实际行动抓好全会精神的学习贯彻落实。

会议要求,司法行政机关要突出高效统筹,以更高站位推进法治建设,进一步探索创新、构建长效机制,科学编制法治南京(2026—2030年)建设规划,带动实现本地区法治建设水平整体提升,不断为建设更高水平的法治政府创造可复制可推广的新鲜经验。要提升立法工作质效,深入推进“小快灵”立法,积极探索政府区域协同立法。深入推进规范涉企行政检查,抓好涉企行政执法问题整改纠治,常态化开展对赋权事项实施情况的行政执法监督,进一步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突出法治为民,以更优供给满足群众需求,持续加强“一站式”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平台建设,扎实办好民生实事项目,强化困难群体法律援助服务。突出风险防范,持续深化新时代“枫桥经验”实践,切实发挥好矛盾纠纷化解“主力军”作用,以更严标准守牢安全底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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